评估对象
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流企业。
评估依据
A级物流企业评估的依据
《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依据
《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能力要求与评估指标》(GB/T 31086-2025)
评估流程
自检→申报→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公示→通告
(一)自检
企业对照国家标准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评估的类型和等级。
注:共分为三种类型:运输型、仓储型、综合型;五个级别:1A(☆)、2A(☆☆)、3A(☆☆☆)、4A(☆☆☆☆)、5A(☆☆☆☆☆)。
(二)申报
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与医药评估办公室(以下简称“中物联冷链与医药评估办”)申请。
(三)审核
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通过线上申报系统报送“中物联冷链与医药评估办”初审,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将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
(四)现场评估
申报这两项评估所有通过再审的企业,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五)审定
所有完成现场评估的申报材料,最后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进行审定。
(六)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通告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文公布名单,并在相关媒体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申报时间
本次各项评估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其中5A级物流企业、5星级冷链物流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10日)。
申报方式
A级物流企业评估
A级物流企业全部实行网上申报,请登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A级物流企业网上申报系统(http://cele.chinawuliu.com.cn),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和申报。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
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全部实行网上申报,请登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网上申报系统(http://ll.chinawuliu.com.cn),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和申报。
联系方式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冷链与医药评估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微信):
崔 爽 13810642517
刘 洋 13810045265
E-mail:standard@lenglian.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