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37号),加强和规范省级冬季清洁取暖专项奖补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经信委出台了《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省级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燃煤污染控制是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10亿元,对全省11个市冬季清洁取暖进行奖补,第一批8亿元专项资金已先行下达各市,充分考虑各市清洁取暖工程任务量、各市大气污染物下降幅度和各市工作基础,按照因素法将第一批冬季清洁取暖省级奖补资金分配至11个市。《办法》的出台规定了各市在专项资金使用当中的权责,专项资金的监管等内容,加强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完成今年《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和各市今年确定完成的97万户煤改气、煤改电工程任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来源为V客暖通的内容,“原创”或“独家”的信息、数据及图片、报告等均为本网原创,其版权均属V客暖通所有。原创作者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未经V客暖通允许,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或建立镜像。已获许可转载的,请注明“来源:V客暖通”。具体版权合作事宜,请见V客暖通法律声明页。
2、凡V客暖通注明"转载:其他(非V客暖通)"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企业供稿(包括供稿配图),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站赞同作者观点,本站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3、若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或者使用了版权图片,请与我们联系:13770777614 ,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侵权内容或版权图片。V客暖通将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附则:对免责及版权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V客暖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