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记者从云南省卫生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力度,防范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发生,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行为,省卫生厅于2013年5月至9月组织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以配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重点。专项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对配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掌握全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基本情况;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建立集中空调系统卫生管理档案、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卫生学检测与评价;对不按要求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或评价,或检测、评价不合格仍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来源为V客暖通的内容,“原创”或“独家”的信息、数据及图片、报告等均为本网原创,其版权均属V客暖通所有。原创作者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未经V客暖通允许,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或建立镜像。已获许可转载的,请注明“来源:V客暖通”。具体版权合作事宜,请见V客暖通法律声明页。
2、凡V客暖通注明"转载:其他(非V客暖通)"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或企业供稿(包括供稿配图),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站赞同作者观点,本站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3、若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或者使用了版权图片,请与我们联系:13770777614 ,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侵权内容或版权图片。V客暖通将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附则:对免责及版权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V客暖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