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市场环境下,任何攀附品牌、误导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终将接受法律的审视与裁断。
近日,威乐中国针对威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电泵业(江苏)有限公司及钟某的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迎来二审胜诉:法院在终审判决中明确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并将民事赔偿金额由一审的200万元提升至350万元。
案件背景:擅用“威乐”字号及标识,足以造成混淆误认
此前,威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苏电泵业(江苏)有限公司未经威乐中国授权,擅自在企业名称、对外宣传等场景中使用“威乐”字号及相关标识,并在官网、微信公众号、产品宣传页面等渠道进行商标化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威乐中国存在特定关联,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授权经销商与消费者的既有利益。
产品性能介绍页以及企业厂名实景照片上、 出现有“ WLPUMP®威乐泵业”、“威乐泵业”、“中国·威乐”等标识⬇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3)苏06民初23号民事判决中依法认定相关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事实,支持威乐中国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判赔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200万元。

二审判决:法院依法裁断,赔偿金额提升至350万元
2026年1月,威乐中国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二审判决书。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威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电泵业(江苏)有限公司及钟某共同实施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钟某作为相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依法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根据 《(2024)苏民终35号》判决明确:
⚠️判令相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威乐中国对“威乐”“Wilo”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判令威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威乐”字号
⚠️要求相关被告在《中国市场监管报》非中缝位置刊登消除影响声明(逾期不履行由法院依法处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判令相关被告赔偿威乐中国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350万元

威乐立场:对侵权零容忍,法律自有决断
长期以来,威乐始终坚持以合法、合规方式开展经营,对任何侵犯商标权、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本案中,相关被告未经授权,在企业名称、对外宣传及产品推广中擅自使用“威乐”“Wilo”等标识,足以误导市场和消费者,严重损害品牌秩序与客户既有利益。威乐中国在发现相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后,会依法采取维权措施,坚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为授权经销商及终端客户筑牢权益防线。
以法律守护品牌,也是在守护客户利益
商标不仅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更是客户识别产品来源、判断品质和服务的重要依据。对侵权行为的纵容,最终损害的将是授权经销商的合法经营空间以及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威乐中国通过持续、坚决的依法维权行动,正是为了确保市场中“所见即所信、所购即正品”,维护长期稳定、可预期的交易环境。
本案的终审结果再次表明,任何试图通过“搭便车”“傍名牌”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难以逃避法律追责。威乐中国将持续关注市场秩序,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依法追责、绝不姑息,并与行业各方共同推动更加公平、有序、健康的市场环境建设。
严防盗版,护航正品
识别德国威乐,就是这“四招”
随着威乐在中国市场的知名度不断提升,假冒伪劣产品也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此,威乐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客户及消费者:
⚠️请认准英文商标“Wilo” —— 最简单直观的品牌标识
在购买产品时,请认准如上所示Wilo商标,才是正宗德国威乐的所属产品。
⚠️扫描水泵上的二维码 —— 每台正品都可快速验证真伪
德国威乐的正品在产品铭牌或型号标识处配有防伪二维码⬆️您可通过扫码验证查询真伪。
需要注意的是⚠️如您购买的产品无二维码、二维码被剐蹭、或已被多次扫码(超过10次以上),则有极大可能您买到的是假冒产品。
⚠️泵头处镌刻“Wilo”标志 —— 清晰、规范的标记是正品出厂的保证
自2024年起,以经典产品Wilo-P系列为首,威乐在泵头的铸造工艺中加刻了Wilo商标,也是您购买时识别真伪的一个较为直观的标识之一。
⚠️请认准生产地-德国威乐在中国有两家生产基地-北京/常州
威乐集团历经150余年发展历程,在全球有15家生产研发基地。在中国,当前有且仅有威乐(中国)水泵系统有限公司及威乐(常州)水泵有限公司两家生产研发基地。在您购买的产品铭牌处,可通过查看产地进行辨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