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市、县的相关应用项目,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选用产品和工程质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2010年11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实施细则》),要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产品实行全省统一认定制度。
根据上述《认定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兴公司在总经理苏厚泉的指示下,于2012年6月份提出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产品认定申请,截止8月6日,公司顺利通过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对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工厂现场能力审查,顺利通过山东省建筑节能监督检验站专家对集团办公楼在用LSWD300AH水源热泵机组运行能效的监督检测,经检测该机组综合运行能效比高出标准要求近20%。产品认定期间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给予了极大支持。
2012年8月6日,在山东省建设厅公布的2012年度第四批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产品认定名单中,山东格瑞德?中兴空调有限公司已位居其列,为首批荣获“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产品认定”的中央空调企业。
这意味着,我公司生产的地源热泵产品不仅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而且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运行有效,生产及检测设备配套齐全,生产工艺合理,质量稳定可靠。
注: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产品认定名单可在山东省建筑节能与科技网(http://www.sdjzjn.com)“可再生能源产品认定”栏目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