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2012年第19号公告,自2012年9月1日起将实施《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2012年9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迟至2013年9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
《远置冷凝机组冷藏陈列柜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是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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