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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热计量收费面积不到装表面积一成

来源: 作者:admin

2011-10-19 11:18:58

日前,全球知名能效管理企业施耐德电气、霍尼韦尔、江森自控等,及来自同济大学、上海房地产科学研究院、美国能源基金会的专家们齐聚上海能效中心,为正在施工的浦江金融国际广场项目贡献良策,探索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如何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并实现全国范围内的零突破。

浦江金融国际广场项目位于上海北外滩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项目占地面积1.39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达11.9万平方米,总投资超过20亿元人民币,预计将于2012年竣工。截至9月底,该项目主楼已施工至地上8层(共38层),辅楼施工至3层,但机电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尚未开展。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2011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点名批评了陕西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还有部分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装置没有到位,以及乌鲁木齐市供热计量收费面积不到装表面积10%的现象。

供热计量收费面积不到装表面积10%的现象在我区并非个例。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10年年底,在全疆范围内,安装热计量表的面积达到3200多万平方米,但实行热计量收费的面积仅有300多万平方米。在乌市,用热面积达1.34亿平方米,而装表面积为1450多万平方米,但实行热计量收费的只有125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收费面积不到装表面积的10%,相对全市供热面积来说,不足1%。由于热计量收费缺乏相关标准和政策支持,很多业主掏钱安装的热计量表如今也成了摆设。

据了解,我区从2004年开始在乌鲁木齐、库尔勒、石河子等地试点推行供热计量。其中,乌鲁木齐是全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首批12个试点城市之一,2004年进行了供热分户计量收费试点。但7年来,是什么原因致使热计量推广步履艰难?

我区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供热计量各项利民政策难落地。

据介绍,自2009年至今,国家和自治区多次下文要求,新建竣工的居住建筑项目和公共建筑项目,必须安装热计量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必须达到《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要求,室内采暖系统应安装计量和调控装置,与新建建筑配套的供热管网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热平衡装置,不符合的新建建筑不得组织验收和交付使用。 但目前在我区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全区仅昌吉一个地区供热管理实行了责任制,使得新建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表以及出台两部制热价落到实处。

据透露,针对供暖计量、节能减排等,近几年来国家多部委联合推进热改若干政令。从2003年至2010年,国家先后下发了17份文件要求。自治区从2008年以来,先后下发了8份文件,都对此进行了明细要求。然而,落实成效却屈指可数。

“归根到底,是政府没有针对热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这位人士指出,这是造成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重要原因,因此很多地方没有真正重视热改政令,政令落实好的城市没有给予奖励,落实差的不予批评。

在2011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指出,我国部分地区还存在不装表、装“假”表、不收费、“假”收费等突出问题,阻碍了供热计量改革的进程。

而装假表的现象在我区也较为普遍。一方面,许多新建建筑不装计量表,另一方面,在工程项目上已经装的计量表很多都是质量不合格、未经检测、易损坏,甚至已经损坏了的计量表,仅仅用来应付有关部门的验收,根本无法实施供热计量收费,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一些建筑虽然安装了合格的供热计量表,但却只是摆花架子,根本不按计量收费。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我区只有克拉玛依市实现了超声波热表测温计量装置,工作人员无需上门抄表即可计量用户家中的用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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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的热计量表没有按计量收费,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开发商安装热计量表的质量不过关。

按规定,乌鲁木齐安装的热计量表必须符合《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建设厅和乌市建委相关文件所要求的热计量技术条件;另外,热计量表要通过质检部门的检测,并有质检部门颁发的计量许可证。

乌鲁木齐一家供暖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说,目前部分开发商装的热计量表很难符合这一规定,又没有硬性标准来约束开发商。而作为供热企业,则以此不推行热计量收费。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区供热单位性质大致有三种情况:第一类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企的后勤保障型的供热单位,第二类是市政管辖的国有热力公司,第三类是非国有的供热公司。

业内人士指出,不是企业性质的供热单位,供热采暖的节能与能效和他们的自身利益无关,因此他们对推进建筑节能和计量用热都没有兴趣。而作为企业性质的供热单位来说,计量用热引导行为节能意味着企业收入的减少,所以对计量用热所带动的节能行为从心里并不支持,这就是推进计量用热的源头阻力。

从另一方面来说,来自部分居民的疑虑和不配合也是供热企业不积极的原因之一。“现在很多住户都不是很配合,他们认为交了基本热费,就不用再交热计费了。”乌鲁木齐一家供暖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即使是基本热费,在收取时也非常困难。

他举例说,乌市相关政策规定,实行热计量的小区,用户必须在供暖前缴纳50%的基本热费。但是以2009年开始施行热计量收费的新京小区为例,应收基本热费120万元,但是2011年至2012年供暖期缴费仅为30万元,而2009年至2011年供暖期,除了基本热费以外,计量热费每年收缴都较为困难,至今欠账60余万元。

“实行热计量收费,对于我们供暖企业来说,成本也相应会增加,供暖前需要派出工作人员入户抄表,供暖结束,也同样需要抄表等。因此也希望用户能够理解和配合。”这位负责人认为,除了用户不配合以外,现在热计量表良莠不齐,售后服务无法得到保证,很多都无法按计量收费。

另外,一旦发生丢失、损坏由谁来承担责任,这都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作出明确界定。由于现在规定安装热计量表后,每隔几年就要对热计量表进行鉴定,鉴定费用也要上百元,这个钱谁来掏都是问题。

2011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透露,从今年开始,北方供暖地区供热计量收费比例低于30%的城市不得申报任何奖项。对已经获得这些荣誉的,供热计量改革达不到,必须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这些奖项。

目前,根据该会议要求,住建部将在两个月之内启动针对热计量的3项专项检查,并将根据检查结果采取不同的惩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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