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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制冷维修行业含氢氯氟烃淘汰管理计划第二阶段培训项目”的公告

来源: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作者:邹咪咪

2018-06-20 10:13:17

 

各有关单位:

  中国政府获得了《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的用于制冷维修行业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制冷剂的项目赠款,联合国环境署为项目牵头国际机构。为顺利完成制冷维修行业计划第二阶段目标,将组织征集良好操作培训及替代制冷剂专项培训项目,提升制冷维修行业从业人员的环保安全意识,推广替代制冷剂的应用,提高行业人员维修技能水平。

  现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择优承担上述制冷维修良好操作培训项目及替代制冷剂专项培训项目单位,根据培训目标不同,征集方向分为国家级良好操作培训项目、区域级良好操作培训项目、替代制冷剂专项培训项目及R290房间空调器安装及维修专项培训项目,其中良好操作国家级培训项目3个、良好操作区域级培训项目30个、工商用NH3设备专项培训项目1个、R290制冷剂设备专项培训项目1个、工商用CO2设备专项培训项目1个,以及R290房间空调器安装及维修专项培训项目。具体要求见各项目工作大纲。相关信息及基本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资质要求

  请详见附件工作大纲。

  二、时间要求

  本项目实施周期参照工作大纲要求,项目下所有的活动应在约定日期内全部完成。承担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应提交具体详细的时间进度计划。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项目三处 滑雪 王磊

  电话:010-82268856 82268903

  电子邮件: hua.xue@mepfeco.org.cn wang.lei@mepfeco.org.cn

  有意向的单位可联系上述联系人咨询相关问题。

  四、接受项目建议书的地点、人员及截止时间

  项目建议书及相关申报材料须以书面的形式(1份正本,4份副本)通过邮寄形式发送到以下地址。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项目三处 王磊

  电话:010-82268903 17319343840

  电子邮件: wang.lei@mepfeco.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912室

  我中心将根据行业计划实施进度定期进行项目评审。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申报单位可通过联合体的形式结合起来申报本项目,以便对各自的专业领域进行相互补充和完善,增强其项目建议书的响应性,扩大专家的来源,更好的完成项目工作。在联合体申报的情况下,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与建议书一起递交我中心。该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联合体对外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申报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申报的,相关项目建议书均无效。

  2. 封装要求:项目建议书封袋上应注明参与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封袋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统一简历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4. 培训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培训方案,并针对培训目标制定有针对性的、详细的培训计划,该部分内容是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项目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工作大纲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六、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程序如下:

  

  备注:实地考察主要针对未参与过我中心项目的申报单位。

  附件:

  项目工作大纲

网址链接:http://www.mepfeco.org.cn/dtxx/tzgg/201806/t20180615_97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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