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上无论是买家亦或是卖家,好评率作为网络虚拟衡量买卖双方诚信度的标准,在交易过程中担当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以笔者为例,截止到2013年5月20日上午09∶57,笔者淘宝V4会员等级成功完成1 547次购买行为。自2005年开始混迹淘宝到目前,在这1 547次交易过程中,笔者给予店家的是100%五分好评。
而在这其中,有过2次非主观意愿的好评。正是由于这2次非主观意愿好评耗费了很多无谓的精力在其中。从最初的与卖家协商解决到协商未果,然后投诉至淘宝要求仲裁,淘宝客服再次联系卖家,双方再一次协调沟通。最后各退一步勉强解决交易过程中的问题。打这两次交易评价以后,笔者对于淘宝购物,收件,好评慢慢形成了惯性、习惯性好评。这好评无谓于商品、无谓于卖家服务,只是为了省得避免后续琐事而已。
实际上,笔者遇到的卖家相比较来说,还算是能够正常沟通的。媒体也有过报道,由于差评原因,导致大户卖家背后专业团队进行骚扰、人肉隐私曝光乃至诉讼至法庭。渐渐的,淘宝买家们近年来对于淘宝购物评价中,习惯性好评逐渐增多起来。如果说,这是卖家强势与买家弱势个体力量不均衡导致的,倒不妨说是淘宝本身对于卖家利益倾斜的因素。
言归正传,为何要提到习惯性好评,事出有因。近期,笔者在出差过程中,遇到品牌某一区域负责人求证行业媒体在市场数据报道方面真实度问题。作为媒体来说,应当秉着公信力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进行市场真实情况进行如实报道,这也是我们所一直努力追求的,即如实还原市场。可是,在实际走访市场过程中,往往会有各种干扰因素。例如,各种不配合,纷扰的虚实数据,这就需要相关人员进行去伪存真的数据研判。当然,无论如何进行数据处理,不可能100%数据的吻合,只能力求尽可能接近于市场。而在市场调研相关文字叙述时,又要把握各方面的度。平衡市场、品牌各个方面因素。于是,在文字措辞方面,文风转向于习惯性好评。
说起来,我们是行业媒体。可是,作为媒体,在一定程度上有着相当的软弱性。这是我们这个行业媒体的通病。
首先,媒体需要生存,这就需要协调好与品牌的关系。在具体化到市场方面,虽然不能改变某地市场占有率格局,但是措辞至少不可能太过于犀利。其次,作为行业媒体从业者的我们,所有的出发点都是希望各个品牌在市场上都能拥有一席之地,希望能在方寸之间将各个品牌都展现出来。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习惯性好评似得表述。
因此,笔者针对行业朋友对于市场数据一些疑问之时,笔者会直白告知,相关市场调研可以参考市场格局,重点关注市场经销商具体信息。而对于市场相关数据,我们只能是无限接近,仅供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