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紧扣“双碳”目标,大力实施冬季清洁取暖三年攻坚行动,累计投资2.3亿元,完成改造面积185万平方米,惠及城乡居民3.8万户,实现县城清洁取暖率100%、农村超70%,全县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统筹联动强保障,构建高效推进体系。构建高位推进体系,建立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落实的责任机制,形成住建部门统筹、多部门协同、各乡镇(街道)实施三级联动格局。强化过程管控,以“周调度、月协调、季督查、年考评”推动工作,累计开展调度40余次、专项推进会20余场、技术培训10余次、督导检查50余次。严格资金监管,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6亿元全额到位,支付率达93%;出台长效运维方案,建成分散式数字化监管平台,设立本地化服务网点,保障项目长效运行。
二是分类施策定路径,优化清洁取暖模式。在调研17个乡镇(街道)取暖现状、资源及需求基础上,差异化推进改造。城区重点实施4个区域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同步完成3077户平房(30万平方米)清洁化改造、29.4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及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农村以空气源热泵为核心技术路线,完成3.5万户改造(热水机34894户、热风机1106户),同步推进5077户农房(33万平方米)节能改造,实现清洁取暖与建筑能效双提升。
三是综合效益显成效,生态民生共同受益。农村“煤改电”年削减散煤7万吨,城区5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污染物减排超85%,公共建筑推广空气能热泵后年运维成本降40%以上,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生态效益突出。带动电网升级等基础设施建设,创造就业岗位0.3万余个;农村取暖成本降30%以上,建筑保温性能提20%,实现“农户用得起、用得好”,社会效益显著。传统取暖方式全面替代,改造农户普遍反馈“干净、省心、省钱”,满意度超90%,农村人居环境实现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