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批准《河南省绿色农房建设技术标准》(编号DBJ41/T XXX-2025)为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标准》明确将空气源热泵、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纳入农村住宅建设体系。适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三层及以下绿色农房,该标准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标准》7.2.3绿色农房供暖热源的选择中提到:
有条件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应优先采用太阳能、生物质能、地源热泵或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作为供暖热源。
《标准》7.3.5给水排水部分提到:
绿色农房宜优先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或空气源热泵系 统提供生活热水。
《标准》8.2.3太阳能利用部分提到:
利用太阳能供热供暖时,宜设置空气源热泵等其他能源 辅助加热设备。
《标准》8.3空气能利用部分提到:
空气能利用
8.3.1绿色农房可根据用户需求采用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或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作为供暖热源。
8.3.2 采用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供暖时,应优先选用低温型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其名义制热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2.20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JBT13573的有关规定。
8.3.3 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供暖时,应优先选用低温型空气源热泵机组,其名义工况制热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2.40,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25127.2的有关规定。供暖系统宜采用低温地板辐射供暖系统或高效散热器供暖系统。
8.3.4 空气源热泵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标准》8.4地热能利用部分提到:地热能利用
8.4.1 有条件时可采用地源热泵系统,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的有关规定。
8.4.2地源热泵系统方案设计前,应进行工程场地调查,并应对浅层或中深层地热能资源进行勘察,确定地源热泵系统实施的可行性与经济性。当浅层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的应用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5000m2时,应进行现场岩土热响应试验。
8.4.3 浅层地埋管换热系统设计应进行全年动态负荷及吸热量、排热量计算分析,最小计算周期不应小于1年。
8.4.4地源热泵系统机组的能效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8.4.5 应对主要功能房间室内温度、系统地源侧与用户侧进出水温度和流量、热泵系统耗电量、地下环境参数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