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安徽省“十小”企业将全被取缔;2020年,全省225条黑臭水体消失……昨日,安徽省环保厅公布《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从今年起,地级及以上城市每季度都要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四年后,长江流域优良断面超八成
“2015年,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在地表水国、省控断面中,重度污染断面仍占到11.1%。”安徽省环保厅厅长缪学刚说,安徽省目前水污染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针对这一现状,《工作方案》提出了安徽省水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据悉,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皖北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遏制,确保引江济淮输水线路水质安全。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具体指标为:到2020年,长江流域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83.3%,淮河流域优良断面比例达57.5%,新安江流域水质保持优良,引江济淮输水线路水质达到工程规划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4.6%,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1.9%,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年底前,“十小”企业全部取缔
“目前巢湖的营养状态指数为56.7,呈现轻度富营养。而到2020年,巢湖全湖营养状态指数将保持在55以下,西半湖营养状态指数60以下。”缪学刚介绍说,下降1.7的目标看起来并不高,但因为巢湖的营养状态指数是不断增加的,实施起来难度不小。
光靠治理还不行,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源头排放,今年年底前,安徽省计划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小”企业。到2020年底,城市和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4300个,全省119家港口码头及146家船舶修造厂达到建设要求。
2020年,消灭225条黑臭水体
黑水、臭水不仅污染环境,也会对老百姓的生活带来困扰。据悉,安徽省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的治理目标。
据介绍,安徽省现有225条城市黑臭水体,合肥有4条,根据黑臭水体不同的成因,省环保部门计划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计划到2020年消灭城市黑臭水体。从近期目标来看,到2017年,安徽省将基本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且水体周围没有垃圾。
在节约保护水资源方面,到2017年,全省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70.84亿立方米以内。
每季度,公布饮水安全信息
“我省将建立市、县、乡(镇)三级‘河长制’,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每年分流域、分区域对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缪学刚介绍说,这一考核结果会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今年起,安徽省还将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同时,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并于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工作方案》还明确提出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今年起,地级及以上城市每季度都要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